网站简介: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及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2、拟订民族、宗教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事务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负责对县(市、区)政府民族宗教工作的业务指导。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高山族发展工作和城市民族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4、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承担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5、参与起草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起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6、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县(市、区)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的宗教交往活动。7、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引导宗教界开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各项活动,协助宗教团体办理有关事务。8、依法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对涉及民间信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协助县(市)区政府及时处理民间信仰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县(市、区)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做好民间信仰活动的管理工作。9、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