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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气象局的前身为厦门市气象台,1952年8月创建于鼓浪屿。1989年1月成立厦门市气象局,隶属福建省气象局管理。1990年10月3日厦门市气象局实行计划单列,计划财务方面工作隶属国家气象局管理;2000年11月11日起,厦门市气象局隶属中国气象局(国家气象局)管理,实行中国气象局与厦门市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机构规格为副厅级。厦门市气象局为事业法人单位,并建立党总支和工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行使气象行业管理、气象业务服务、现代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等职能,领导协调全市气象台站及相关单位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做好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以及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担负着为全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气象服务保障和防灾减灾的重任。厦门市气象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科技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等5个处室;下辖4个直属单位:厦门市气象台(厦门市海洋气象台)、厦门市气象服务中心(厦门市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中心、厦门市气候应用中心,厦门市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厦门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和厦门市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等4个直属事业单位。厦门市气象台设有1个二级机构:厦门市气象信息网络与技术保障中心;2014年,经中国气象局同意始建海峡气象开放实验室,挂靠厦门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管理。厦门市气象服务中心与厦门市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中心、厦门市气候应用中心,厦门市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实行“多块牌子,一个班子”运行,其中,厦门市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中心是2008年4月由厦门市政府批复成立的地方机构。厦门市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设有1个二级机构:厦门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全市设有同安、翔安、海沧、集美等4个区级气象局。截止2016年初,厦门全市气象部门现有编制105人,其中机关参公人员编制34人,事业编制67人,地方编制4人。至2015年7月,有各类编制在职职工178人,离退休73人。在编人员101人,其中博士7人,硕士37人,学士34人;高级职称26人,中级职称47人。多年来,在中国气象局、福建省气象局和厦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厦门市气象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上级气象部门和厦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为根本,以构建优质软环境为目标,较好地发挥全国文明单位“走前头、当表率、创一流”的作用,为全力推进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扎实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服务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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