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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厦门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建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为方便岛内、岛外群众办事,市行政服务中心选址厦门岛东部,紧靠BRT站点,总用地面积21740㎡,总建筑面积77829㎡,其中地下26473㎡,地上51356㎡。大楼共7层,其中地下两层为停车场。地上第1-3层设有审批服务大厅10个,柜台320个,审批室工作位637个,第4层为公共资源交易区,第5层为办公区。市行政服务中心还设有政府信息查阅点、咨询服务台、电子自助服务区及银行、商务、照相、邮政、餐厅、医务(育婴)室等配套服务。2012年5月,市行政服务中心启用。除了车驾管办证大厅、口岸联检大厅、出入境办证大厅以外,市直部门和下属单位所有行政审批和配套的公共服务项目都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为四个功能区:经济综合服务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区、建设综合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区。经济综合服务区有3个办事大厅,共9个单位,包括工商、商务、经发、公安、质监等市直部门及国税等垂直部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区有4个办事大厅,共33个单位,包括国土房产、劳动保障、民政、卫生、教育等市直部门及房产交易权籍登记、社保办理等下属事业单位;建设综合服务区有2个办事大厅,共34个单位,包括建设、规划、环保、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等市直部门及电力、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区包括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等。市行政服务中心建有对外的门户网站和内部办公自动化网、审批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等,进驻单位所有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问题库及办理结果等将在门户网上对外公开,每个大厅都设有显示屏,与业务系统相连,及时公开办件情况。所有审批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将全部纳入视频监控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停车场实行智能化管理,工作人员的考勤、就餐、停车等实现了一卡通。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便民、高效、公开、廉洁”为服务理念,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制定并推行预约服务、并联审批、服务承诺、重点项目代办等一系列便民、高效的工作制度。对审批量较少的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统一收发件。对多部门均需要的相同申报材料,将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各进驻单位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按照“一窗受理、内部运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做到“受理(接办)、审查、审批、缴费、制证(文)”办理环节全部在中心办理完成,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规范了办事行为,促进了我市行政服务水平的提升。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市政府各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并制定具体管理方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联合审批事项办理规程并组织实施;组织进驻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行政审批服务,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进行协调;会同市监察部门对进驻部门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区政府行政审批管理的业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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