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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市党代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全市各级党代会的指导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二)提出关于各区和市直部、委、办、局及其它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省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离(退)休、出国(境)探亲呈报手续;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档案管理以及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负责各区和市直部、委、办、局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以及部分出国(境)常驻人员的审批手续。负责我市与对口帮扶地区的干部选拔管理工作。(三)指导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负责对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处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及时向市委和省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四)根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五)负责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和法规,并组织实施。(六)负责宏观指导全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具体做好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相关政策的制定、宏观协调和组织实施。(七)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的规划;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区和市直部、委、办、局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八)负责党务政务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专家、学科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工作,牵头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全面掌握全市知识分子情况,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知识分子政策,并抓好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库,联系和组织部分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开展活动。(九)归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十)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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