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厦门市商务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商务领域立法工作,拟订全市商务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协调商务重大课题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二)组织协调涉及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调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及我国技术性贸易保护体系的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实施境外反垄断及知识产权维权等权益保护工作。(三)指导管理全市商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工作;负责进出口许可证产地证加工贸易批件审核;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管理;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四)贯彻执行国家对港澳台以及自由贸易区经贸政策法规,制定实施对台经济贸易与劳务合作的发展规划,拟订促进对台经贸的政策措施,管理和协调民间组织的贸易谈判及对台小额贸易。(五)负责服务贸易及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负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审批发放;配合商务部应对国外对华出口管制工作。(六)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全市开拓国际市场的相关政策及计划;监督管理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经援等国际合作项目;负责外经贸国别(地区)和多边双边经贸、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理经贸活动中邀请外国人入境及系统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手续;负责多边双边援助和捐赠工作。(七)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流通标准化建设,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八)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组织重要商品调控和储备管理,指导城市副食品基地及“菜篮子”产品流通行业建设。(九)进一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行业信用建设;负责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二手车)流通以及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十)负责对外招商和投资促进工作,制定内外资吸收利用计划;组织整体投资环境和产业投资对外宣传和推介活动;负责发展与国际双边多边经济组织和国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关系,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对外招商和投资促进活动。(十一)负责内外资项目跟踪落实及相关审核工作;编制市级重点外资和内资项目库;依法审核审批经商务部和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十二)负责协调全市口岸工作,贯彻执行口岸管理工作有关政策和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口岸工作的法规、规划,建立健全大通关工作机制,推动电子口岸建设。(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