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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福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正处级单位,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统一决策,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执行和报告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归还、核算;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及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中心内设6个职能处室和9个管理部。多年来,在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住房公积金管理始终坚持“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原则,按照“敢为、能为、有为”要求,践行“马上就办”作风,围绕“一个中心,两条主线,四点要求”即以扩大制度覆盖面、提高资金使用率为中心,以确保资金安全和提供优质服务为主线,以机关效能转变作风、科学管理确保增值、优质服务打造品牌和创先争优展现形象为要求,奋发有为、锐意进取,做到认真细致、严格程序、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业务工作成效显著。2010年,中心列入全国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单位,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贷款4.15亿元,支持45-60㎡保障性安居工程4105套,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保障作用。精神文明建设累累硕果,政风行风评议名列前茅,连续三年被省住建厅评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与业务考核优秀单位。先后荣获了全国“工人先锋号”;省市级“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五一先锋岗”、“文明单位”等荣誉,2013年被列为省级“马上就办”示范点,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今后,中心将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会谋事、敢当事、能成事”的管理服务队伍,不断为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在更高起点上建设福州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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