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于2016年9月由原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更名组建,系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本级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以及城区(含马尾区)商品房项目楼盘表备案、预售许可审批、面积测绘管理等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中心设15个职能处室(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收件发证处、簿证管理处、测绘技术处、新建商品房登记处、产权登记处、交易登记处、抵押登记处、宗地登记处、综合登记处、政策法规处、信息管理处、质量管理处、人力资源处)、4个分中心和福州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目前有中心本部、台江分中心(驻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晋安分中心(驻福州市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3个办理点,涉及个人的一般登记业务同城通办,一站办结。近年来,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以“改革创新、争创一流、服务发展”为理念,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全面提档升级。在全国首创不动产交易登记“四合一”工作模式,创新推出不动产登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现场核验、当场取证”模式,获自然资源部肯定,两项均被列入福建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创新成果并推广;率先全省推出与信贷系统直连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全程网办”模式,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全国推出不动产登记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建成覆盖五城区的不动产登记自助便民服务新布局;实施本部窗口“两班制”延时服务和分中心两个办理点一周七天工作制,推出代领权证并邮政速递服务、特需服务窗口、室内群众等候区、“前店后厂”等系列服务举措,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高效便民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让企业群众尽享改革实惠和便利。中心各项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受上级部门及广大群众的高度肯定,先后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福建省第十三届(2015年-2017年)文明单位”“福建省工人先锋号”“市直机关攻坚2017优质服务窗口”等荣誉称号。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不动产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起草全市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标准、操作规程及房屋交易管理业务标准、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承办市本级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测绘面积备案及相关工作,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及其他登记证明。(三)负责马尾区范围内商品房项目楼盘表备案、预售许可审批、在建工程抵押、面积测绘管理及除自建房外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四)协助做好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开发建设、维护更新,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汇交、分析、共享和利用等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信息的收集、调研、统计与分析;负责对外发布房地产市场动态和其他房产交易信息。(五)负责本中心不动产登记簿册及档案管理、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和信息依法查询。(六)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市本级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的不动产登记争议;负责市本级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管理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事务处理工作。(七)牵头协调处理土地、房屋办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八)办理市本级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等房屋交易管理及相关工作,参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实施监督检查。(九)协助做好全市房屋交易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