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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办发〔2018〕27号)和《关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榕委编办〔2018〕159号)文件精神,2018年12月原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更名为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负责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外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外事事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议定事项督查工作。3.统筹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承办邀请和接待来榕开展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及重要外宾来访事宜;统筹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外事接待工作。4.统筹协调全市因公出国工作;承办副厅级以上人员出访报批工作;在中央和省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审核我市因公派遣团(组)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我市访问的有关事宜;负责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的颁发及收缴、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履行出国培训工作;负责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国团组或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5.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办理或代办涉外领事认证事宜。6.按照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外国记者采访的法规、条例,受委托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工作。7.牵头处置境外涉及我市的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我市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作。8.负责审核、报批在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和国际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我市涉外参观点管理工作。9.负责对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查处违反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10.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11.负责推动福州与国际组织的项目合作;拓展福州与国际组织、机构的联络、交流和培训渠道。12.承办市委、市政府、省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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