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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战略和优化全市工业布局、调整工业结构、建设现代工业体系的政策建议。(二)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并做好信息发布和信息引导。综合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牵头负责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三)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促进工业投资。负责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四)负责指导全市装备工业、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生产服务业等行业发展工作。拟订相关行业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设计、工业电子商务应用、工业品牌、工艺美术行业发展。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协调推进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五)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综合协调、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贯彻执行省产业转移、产业园区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优化园区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协调解决全市工业园区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业园区发展政策建议。(六)负责全市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全市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促进信息消费。(八)负责全市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工作。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放应用的标准规范。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放、应用和管理创新。(九)负责全市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工作。拟订全市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政策措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十)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十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组织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十二)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十三)承担全市军民融合发展职责。协调推进我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提出我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十四)指导协调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和合作。(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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