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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1、负责市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生活保障和办公用房、工作住房的管理、修缮工作;2、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大院的水、电、电话、食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管理;3、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与干部职工周转房的建设、修缮和管理;负责市政府干部住宅区的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市政府交纳地价款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有关证件、资料的管理;4、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大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加强对进出市委、市政府办公大院的车辆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和各种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车辆调度工作;负责市政府各住宅小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工作;协调市武警支队做好驻市委、市政府警卫分队的安全警卫工作;5、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办公大院内各大、中会议场所、接待场所的使用安排、管理、维修和服务工作;6、负责提供市厅级退休领导干部的用车服务;7、依法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8、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管好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创办机关经济实体,对市直机关和县(市、区)机关后勤事务工作实行行业指导,努力促进全市机关后勤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和保障法制化;9、负责做好榕江大型音乐喷泉的管理工作;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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