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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水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二)组织编制全市水务发展规划、主要江河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水务项目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三)统一管理水资源;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组织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指导、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四)组织、指导水务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江河的综合治理与开发;指导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五)负责市区供水、排水的规划以及供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水务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依法监管市区供水企业的资质和组织核算相关的水价格。(六)负责制定政府投资水务固定资产的监管及水务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案。(七)主管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河道、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八)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九)负责市区污水处理厂和截污主干管道的建设管理以及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十)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十一)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工作;主管机电排灌、小水电及新农村电气化工作。(十二)负责全市水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水务系统的科技工作,组织水务系统职工的业务培训。(十三)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跨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十四)对水务和小水电工程进行行业管理,指导水务队伍建设。(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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