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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风景名胜区等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城市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市辖区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三)负责市城区城市管理(不含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有关城市管理(不含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按授权调动市各城管职能部门的执法队伍。(四)负责组织城市管理责任单位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检查、评议、考核、总结、奖惩;负责市与区之间、部门之间在城市管理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宜。(五)办理由政府投资的各项市政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六)负责组织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审核本级权限涉及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项目,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市城区户外市政排水管网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七)负责市区并指导全市供水的规划以及供水行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管理工作。(八)负责对市政建设、城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事项的审核、审批、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按授权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资源使用权的拍卖工作。(九)负责市城区城市绿化的管理工作。(十)负责西湖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审查、报批、建设、管理、利用、保护等工作。(十一)组织城市绿化、市政园林的科研活动,推广应用相关的科技成果。(十二)协调和监督检查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十三)负责城市综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民的城市综合管理意识。(十四)管理属下单位。(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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