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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起草全市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三)负责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负责市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四)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五)统筹协调市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六)负责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负责电子政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七)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八)统筹市级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市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九)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相关工作。(十)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地区政务服务工作。(十一)承担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工作。(十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负责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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