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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拟订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相关规划,制订年度指导性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对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进行行业管理。(二)承担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财政住房保障资金计划并监督各地组织实施。(三)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市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和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负责审查 端州区、鼎湖区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的资质证核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审核,负责 端州区、鼎湖区 商品房预售许可 证核发,负责端州区内 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 开展 物业管理工作。(四)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抵押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转让、租赁、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售备案、楼盘表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等交易管理;负责房屋抵押、房屋测绘、房屋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负责私房政策的落实;负责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协同市国土资源局指导房屋登记工作。(五)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和相关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 规划、 指导、监督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和处理设施建设 ; 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市城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检查、督促工作; 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改革发展;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拟订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定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建设工程定额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技术标准、规范的实施。(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编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修缮、白蚁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八)负责推进工程勘察设计业的改革发展。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审查大中型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以及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负责对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九)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负责组织建设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开展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落实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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