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肇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部署,提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负责对更改民族成分进行审核。(三)协助拟定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和措施,协助承办有关事务。(四)认真做好外来少数民族的维稳和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涉藏涉疆维稳工作。(五)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六)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七)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培训班、学习班,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八)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和联谊活动。(九)指导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