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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机构编制有关政策并贯彻实施,统一管理全市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二)负责拟订本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的设立、调整,指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开发区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三)管理市直机关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县(市、区)直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分配和调整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额。(四)协调市直机关之间、市直机关与各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五)负责拟订本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拟订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负责市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设立、调整的申报,负责审核各县(市、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设立、调整的审核上报,指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六)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市直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七)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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