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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阳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江市档案局(馆) 阳江市地方志办公室中共阳江市委党史研究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阳机编发[2015]5号),阳江市档案局(馆)、阳江市地方志办公室、中共阳江市委党史研究室合署办公,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阳江市档案、地方志、党史研究工作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接收和管理依法应由市档案馆集中管理的档案资料、市地方志办公室集中管理的市情资料、市委党史研究室集中管理的党史资料。(三)负责市级地方志、综合年鉴的编纂、出版、利用工作;负责县(市、区)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编修的指导、审核工作;负责行业志、部门志、镇村志编修的指导工作。(四)负责市级党史的编纂、出版、利用工作;负责县(市、区)级党史编研的指导、审核工作;负责行业、部门、镇村党史编研的指导工作;负责革命史迹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五)负责档案、地方志、党史资料的抢救、征集、编研、利用工作,编纂出版阳江历史地情资料文献。(六)负责政府信息、档案信息、市情信息、党史信息的公开查阅服务。(七)负责全市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参与全市重要党务政务活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拍摄,对所形成照片进行制作、存档,辑录、保存阳江电视台播放的有重要史料价值的视频资料。(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公室、省委党史研究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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