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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统计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和实施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实施。(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三)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资料。(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农村住户、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加强对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监测与分析。(六)组织协调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服务;组织建立文化产业统计、现代产业和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七)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上级统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市各地、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统计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九)协助管理县级政府统计部门的局长、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全市统计人员教育和业务培训。(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协调安全部门和保密部门抓好涉密防范工作。(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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