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江门市司法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二)管理江门监狱,指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和狱政管理工作。管理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和所政管理工作。(三)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和司法协助工作。(四)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及其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监督公证机构和指导公证业务活动。(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六)管理、指导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管理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副科级以上干部;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晋升工作,协助各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各市、区司法局的领导班子。(八)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工作。(九)负责司法行政规定的起草、修改、清理、汇编工作。(十)负责司法行政的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工作。(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