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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正处级办事机构,在市编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统一管理全市党政群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二)负责拟订本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机关和各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各市、区、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的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三)管理市直机关的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市、区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审核各市、区、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额的分配和调整。(四)协调市直机关之间、市直机关与各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五)负责审核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由市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主持人)的联席会议的设立和调整工作。(六)负责拟订本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指导各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七)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市直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八)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和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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