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中山市档案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和地方史志及年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档案工作、档案管理和地方志鉴的规章、制度、标准、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各镇区及市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和史志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开展档案业务和市情咨询服务。(三)组织开展档案和地情宣传、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科研成果和地方志鉴成果推广应用、档案学术交流活动。(四)组织全市档案专业教育培训及地方志书和年鉴编纂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五)集中统一管理各类历史档案资料和建国后各镇区和市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各载体、各门类的档案资料。(六)负责收集征集各镇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各载体和各门类档案资料、中山地方文献资料及中山人的专著资料、孙中山文献资料和市地情基础资料信息库管理工作。(七)开展档案史料和地情研究,审核各部门专业志和各镇区志稿,负责档案史料和年鉴的编纂、审核、出版、发行等工作。(八)对馆藏的各载体、各门类档案资料、地方文献资料和中山地情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做好其整理、保管和鉴定工作。(九)负责提供开放档案和市地情资料利用,开展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服务、档案展览和陈列、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