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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9月,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的规定,中山市成立石岐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中山政协地方组织自此成立。政协广东省中山市(县,含石岐市)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在中山的地方委员会,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地方组织,是在全国政协指导和中共中山市委领导下进行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它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组织的代表人物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等组成,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我市的大政方针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中山政协地方组织从1956年石岐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产生开始,此后历经十二届委员会。期间,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政协工作被迫停顿,直至1979年9月,根据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精神,政协中山县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恢复活动,再延续至今。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人民政协事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全国政协不断制定和修订完善关于政协的规章制度,基本形成了人民政协的制度体系,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了理论基础、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也为各地方政协组织建设提供制度依据,中山地方政协组织也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从1980年的政协中山县第三届委员会开始,每年一次全体委员会,每季度一次常委会议,每月一次主席会议始成为制度。1990年,中山市政协首创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政治协商工作取得重要突破。期间,中山市政协的机构、制度、履职形式不断完善,先后修订《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政协中山市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政协中山市委员会秘书长会议工作规则》、《政协中山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政协中山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委员视察工作条例》、《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为有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提供制度保障,不断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中山政协地方组织60年来,在中共中山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毛泽东的统一战线思想和邓小平关于新时期人民政协的理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带领全市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通过政协委员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政协提案、委员调研视察等形式协商讨论中山大政方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通关心的热点问题参政议政;充分发挥代表性强、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做好香港、澳门、海外华侨、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团结联系工作,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发挥了其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和社会主义民主渠道的作用,竭尽所能,为中山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2017年1月,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成立,组成以丘树宏为主席,贺振章、周信、吴竹科、郭惠冰(女)、李长春、林少棠、何灿成、刘志伟为副主席以及68名常委的领导班子,共有委员349名。政协中山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7个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科、宣传信息科、行政科和政工科4科;7个委员会分别是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科教卫体委员会、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每个委员会下设一个综合科。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在丘树宏主席的带领下,继续秉承和发扬历届政协的优良传统,不断探索创新政协履职工作的方式、载体和方法,积极开展富有中山特色的政协工作:成立全国首个政协委员学堂,开创委员活动载体新平台;开展政协系统修身活动,成立政协委员志愿者服务总队;评选“十佳政协委员”,增强政协委员使命感荣誉感;开展政协委员公益慈善展,打造政协“公益慈善”品牌;尝试市民旁听政协会议,有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一次次勇敢的尝试,一个个喜人的成果,市政协正以蓬勃的朝气,开放的襟怀、昂扬的风貌,全力以赴在创新型政治协商工作、建设型民主监督工作、务实型参政议政工作、和谐型群众工作、开放型港澳台侨工作、学习型自身建设工作上扬帆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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