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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外事侨务局(港澳事务局)是中山市人民政府主管外事、侨务和港澳事务等方面的工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研究分析外事、侨务、港澳工作重大问题,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动态,提供政策建议。(三)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管理工作;审核或审批上级授权范围内的因公派遣出国(境)团组和邀请外国人来中山访问的有关事宜;负责全市因公证照的办理工作。(四)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五)负责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外国官方代表团、外国驻华、驻穗领事官员和其他重要嘉宾;负责协调市领导的外事活动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管理,监督执行外事纪律。(六)统筹协调本市与相关国家及国际区域间交流合作事务;指导镇区、市直部门的外事业务;负责与外国外交、领事机构和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的联系与交往;负责本市国际友好城市管理工作;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七)协调处理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外国公民及法人在本市发生的各类重大案件,以及协助本市在境外公民、机构的领事保护等相关事务。(八)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团体开展涉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指导镇区侨务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承办有关活动审批事宜。(九)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涉侨文化交流与华文教育,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工作,做好为侨资企业服务和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十)统筹协调全市涉港澳工作,负责办理和协调本市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往来事宜,推进本市与港澳地区在经济和社会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外事、侨务、港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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