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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编委办《关于关于单独设置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批复》(粤机编办[2008]97号),单独设置广东省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人防办),是中山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正处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和城市防空袭方案、人民防空建设规、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批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关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要求的落实情况,检查监督城市和重点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三)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建立人民防空各类专业队伍,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抢险救灾任务。(四)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与城市地下室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五)开展人民防空宣传和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六)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七)负责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和维护管理,保持战备状态,战时组织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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