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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09年1月1日挂牌成立,现于南城办公,管辖范围包括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道滘镇、洪梅镇、望牛墩镇、麻涌镇、中堂镇、高埗镇、石碣镇、石排镇、企石镇、石龙镇、茶山镇、寮步镇、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等17个镇街(园区)的案件,管辖镇街占全市镇街数的50%以上。法院先后获评 “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立案庭被评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东城法庭被评为“中国十佳法庭”、“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等。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内设政工科、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信访科等14个内设机构,派出东城人民法庭、南城人民法庭、石龙人民法庭、石碣人民法庭、麻涌人民法庭、石排人民法庭、道滘人民法庭、松山湖人民法庭、寮步人民法庭、中堂人民法庭、茶山人民法庭等11个人民法庭,设有1个行政直属单位司法警察大队,下属1个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现实有在编干警321人,入额法官171人,在编干警平均年龄36岁。其中博士1人,硕士107人,本科209人,大学本科以上占全院在编人员的比例为98.75%。主要审理辖区内一审的刑事案件(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辖区内的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在一亿以下的案件,涉港澳台、涉外案件标的为600万以下)、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执行案件。2017年收案总数为79398件,结案69080件。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训是 “厚德、笃行、博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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