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中共汕尾市纪委、汕尾市监察局、汕尾市预防腐败局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各县 (市、区)党组织和市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三、负责调查和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级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五、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注意了解党风政纪中出现带有普遍性或倾向性问题,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意见。六、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县级政府制定有关决定和规定的情况,对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变更或撤销县以下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七、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八、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审核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以及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