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根据《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惠市委发〔2009〕25号),惠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为正处级单位,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金融产业发展纲要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发展。(二)负责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承担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准入、组建、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国有资产风险。(三)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产权交易、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金融市场;负责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推动企业与风险投资基金对接融资,参与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相关融资工作。(四)协调和支持省驻惠金融监管机构对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以及防范、处置、化解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问题,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五)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六)协调和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金融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