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惠州市法制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建议。(二)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法律审核、上报备案及清理、后评估、编纂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或组织起草和县(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监督、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审核及清理、后评估、编纂工作。(三)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组织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建立、完善和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审查行政执法队伍主体和人员的执法资格,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承办《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和年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工作。(四)办理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务,监督、指导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五)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承办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及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代理市人民政府民事应诉事务。(六)指导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对外业务交流,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化工作。(七)承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八)负责地方立法权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市政府立法工作,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全市立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参与地方性法规及重要政府规章的草拟工作;办理上级立法机构交办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负责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组织清理、汇编市政府规章;组织开展政府立法调研工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