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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总工会主要职责是:调查研究工会工作情况,草拟计划、总结、报告和综合指导性文件;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的人事、文秘、信息、信访、统计、保密、档案、接待、内部事务工作,编印内部刊物;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的政治学习;负责市总工会老干部管理。指导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对县(区)总工会、市直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考察调配工作;指导审批各县(区)总工会的换届工作;负责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的确认工作;负责 “职工之家” 建设和会员会籍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干部学校的工作。负责参与和指导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承担职工技术协会的管理职能,指导和推动职工开展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及班组建设工作;承担全国、省、市劳模和全国、省 “五一劳动奖章” 、 “五一劳动奖状” 的评比、表彰和管理等具体工作,承担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检查监督有关职业安全、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措施的执行,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研究和参与有关职业安全政策措施、职工劳动就业、职工工资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有关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搞好金秋助学、困难职工专项资金帮扶、困难职工技能培训、法律援助、送温暖等帮扶活动,承担退休职工管理及有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调查研究和分析职工的思想状况、动态,指导职工开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精神文明、文化、科技和工会系统开展文体活动,负责工会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我市工会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的落实;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本级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审批县(区)总工会、市总工会机关及有关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决算;负责职工劳动福利事业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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