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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阴海事局前身为“交通部长江航政管理局江阴航政站”,成立于1966年4月,1981年5月升格为江阴航政处。1987年,随着江阴港国轮外贸装卸点的设立,江阴航政处开始了涉外海事业务工作。后又经交通部批准,于1993年11月25日成立了“交通部江阴长江港航监督局”。2000年12月,根据国务院中编办(2000)48号文批复意见于12月18日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阴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阴海事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负责行使辖区水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口岸开放监管和行政执法等职能。通航水域管辖范围为:长江干线上界桃花港至界河连线,下界至大河港与螃蜞港连线,约35公里水域。陆域管辖范围为:南岸江阴市桃花港至江阴市与张家港市行政区划界线,约38公里长江岸线。目前,江阴海事局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装备信息处、财务会计处、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通航管理处、执法督察处、船舶监督处、危管防污处、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处)10个内设机构;政务中心、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海巡执法支队3个处室办事机构;利港海事处、黄田港海事处、长山海事处3个派出机构;江阴海事局石庄办事处1个办事处。江阴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江阴海事局,承担市水上搜救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江阴海事局现有4个水上执法基地(应急待命点),5艘海巡艇,4艘海事趸船,12台执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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