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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地质局省驻禅正处级事业单位。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中苏合作的南岭地质队,1962年4月改名为广东省区域地质调查大队,1992年10月更名为广东省佛山地质局。 单位建制完备、专业齐全、技术层次高,是广东省内历史悠久、技术力量雄厚的多学科、多功能、集生产与科研于一体的地质勘查专业队伍。拥有全省最完整齐全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资料和先进的仪器设备。持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化学勘查等甲级资质,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颁发的液体矿产勘查、地质实验测试(岩矿鉴定、岩矿测试、岩土试验)乙级资质、地质钻探丙级资质,地质实验测试获得了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资质。通过了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49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4人,高级工程师46人,工程师75人。成立六十一年来,一直从事国家和广东省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工作。专业涉及区域地质调查、区域矿产调查、地球化学勘查、城市地质调查、农业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资源调查以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数字国土、实验测试、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地质成果,先后获得40多个部、省级奖项。2012年10月,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模范地勘单位”称号。 《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合作加强广东省地质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编制了《佛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佛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广东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国家与地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工作,包括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与矿产地质、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勘查等;向国家和省国土资源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调查、科研成果及有关地质资料。(二)承担全省基础性地质资料的保管与保密责任,向社会提供公益性基础性地质服务。(三)协助地方政府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监测与预警预报工作,参与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工作。(四)开展前沿性、基础性地质科学研究;开展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等相关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应用研究、引进与推广。(五)协助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编制和组织实施全省、全市地质勘查工作规划,协助拟定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等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六)承办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南京地质调查中心、成都地质调查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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