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自1950年建院以来,紧紧围绕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履行司法职责,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管理,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化改革创新,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执行局、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法律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法警支队共十九个部门。辖区有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五个基层人民法院,30个人民法庭。近年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科学发展,全面实现和确保司法公正”这一工作思路,倾力做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三件大事”。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4476件,办结182334件,同比分别增长9.1%和10.4%,结收比达99.7%。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062件,办结24922件,同比增长10.7%和11.2%。在全市法院审判力量仅占全省不到十四分之一的情况下,审结案件数及解决诉讼标的金额约占全省的九分之一,法官人均办案281件,同比增长35.7%。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打造以“秉持公正、追求真理、成就卓越、走向崇高”为核心的法院文化,法院精神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全面发展。目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干警543人,其中法官135人,法官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占100%,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比例占63.5%,博士及在读博士有6人,队伍平均年龄为36岁。同时,还涌现出以“2005中国法官十杰”、“全国模范法官”、“2006中国十大法治人物”黄学军同志为典型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法官。年纪轻、学历高已成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队伍的显著特色。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率先提出以“结收比”取代“结案率”指标,全面动态分析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推动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大执行工作格局;不断完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机制,指导各区法院在交警部门、劳动仲裁所、派出所等部门分别派驻交通、劳动、社区巡回法庭,努力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状态,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推行行政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改革,积极探索和完善审判运行机制。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壮阔事业里,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审判执行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审判管理为抓手,以公正司法为目标,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争当法院科学发展排头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