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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目前,党的关系隶属市直工委管理的市直机关、省直中直驻汕单位、企事业单位共有400多家,共有基层党组织2500多个,党员40000多人。近年来,市直工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大抓基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导向,积极探索机关党建与特区开放、振兴发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有效途径,不断推进市直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努力在融入和服务汕头加快振兴发展、建设粤东中心城市的实践中作出积极贡献。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并组织实施。二、领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三、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干部、入党对象的培训工作。四、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做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五、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的监督;指导、督促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检查中心组学习情况;了解党员和群众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向市委报告。六、审批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七、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审议、审批市直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纪的处分决定。八、指导市直机关的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九、负责市党代会市直代表选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十、管理汕头市直属单位人民武装部。十一、完成市委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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