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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是广东唯一的海岛县,也是全国14个海岛县(区)中唯一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总面积113.8平方公里, 由南澳岛及周边33个岛屿组成,其中主岛111.44平方公里,海域4600平方公里。2017年末户籍总人口7.62万人、常住人口6.24万人。全县设后宅、云澳、深澳三个镇和青澳旅游度假区、海岛国家森林公园两个管委会。海岛生态优美,旅游资源丰富,是全国生态示范区、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广东省旅游强县。人文历史悠久,八千年前已留下人类文明足迹。地理位置独特,处于闽、粤、台三省交界海面,距西太平洋国际主航线7海里,素有“粤东屏障 闽粤咽喉”之称,历来是东南沿海通商的重要节点,也是对台和海上贸易的主要通道,“南澳Ⅰ号”明朝古沉船佐证了南澳曾是“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2014年经中央台办、国台办批准设立“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主要产业有旅游业、海洋捕捞、海水养殖、种植业等。南澳已纳入汕头经济特区、中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规划建设,正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打造世界级心灵岛,谱写“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新篇章。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19.18亿元,比增7.1%。其中:一产4.71亿元,比增2.8%;二产6.05亿元,7.8%;三产8.42亿元,比增9.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0794元,比增6.8%。三次产业比24.5︰31.6︰43.9,第三产业比重提升0.8个百分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1亿元,比增10.1%(按可比口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5亿元,比增10.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9.1亿元,比增23.2%。外贸进出口总额8050万元,比增36.2%。其中:外贸出口5914万元,比增39.7%;外贸进口2136万元,比增27.3%。农业总产值19.76亿元,比增3.1%。工业增加值3.5亿元,比增6.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21亿元,比增8.1%。2017年上岛游客593万人次,比增10.5%;旅游综合收入17.5亿元,比增20.6%。渔业生产总量18.69万吨,比增2.5%;总产值16.7亿元,比增2.9%。风力发电3.87亿千瓦时,比增7.5%;实现税收5366万元,比增13.9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21元,比增8.8%。其中:城镇14310元,比增7.9%;农村11113元,比增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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