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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0年6月,现辖横琴新区人民法院、香洲区人民法院、斗门区人民法院和金湾区人民法院,内设监察室、政治处、执行局、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知识产权法庭、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城市管理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研究室、宣传科、司法行政装备科等21个内设机构。截至2017年10月,全市两级法院总人数1010人,在编人数504人,员额法官人数229人,其中市中院员额法官人数60人。建院初期,全市法院收案数量不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办案任务日益繁重,近年来以每年20%左右的增长率攀升。2016年受理案件数已超5万件,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达258件。近年来,全市法院以争创全国一流法院为统揽,狠抓审判执行、改革创新、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司法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搭建审判团队,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取消审批制,实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基本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横琴新区法院综合改革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全力打造执行指挥中心智能化系统、诉讼服务中心两个全国法院示范品牌;全国首家中院知识产权派出法庭,全国家事审判试点改革,全国首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设立破产执行庭、环境资源合议庭,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异地审理等改革举措不断完善、深化、推广。五年来,珠海中院被广东省省委授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市法院涌现出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起跑线上,我们又有新的目标,新的使命,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我们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汲取历史营养,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为党和人民所信赖的法官队伍,走一条新时期人民法院公正、权威、高效之路,力争在法治建设史上写下精彩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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