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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保税区是广东省6个保税区之一,于1996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1999年封关运作,是全国最晚批准设立的,也是珠江口西岸唯一的保税区。面积3平方公里,预留发展用地2.89平方公里,在保税区中排第五。(前4位是上海外高桥、大连、天津港、张家港)。1999年5月通过海关总署验收,同年10月正式封关运作。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区内设有专门的监管和服务机构。管委会行使市政府授予的经济管理职权,统一管理保税区的行政事务,协调驻区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税务等部门在保税区开展有关业务。保税区具有独特功能和特殊政策。主要有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国际贸易等主要功能,区内企业在海关监管、外汇管理、税收等方面与非保税区相比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珠海保税区的对外交通运输以珠海市的交通设施为依托。经过20年的开发建设,珠海市已创造了良好的海陆空交通条件。珠海港已建成为中国南方主枢纽港之一,并已被批准为对外开放口岸;高等级公路平坦宽阔,四通八达,连接国内各地;广珠铁路已于1997年10月动工兴建;按现代化国际机场标准建设的珠海机场已 开通30多条国内航线。珠海保税区生产、生活用水供应充足,水质优良;电力主要由广东省大电网提供,同时,就在保税区旁边的洪湾燃机发电厂和洪湾柴油发电厂更可保证保税区的生产、生活用电;珠海市邮电通讯业十分发达,可为保税区提供直拨国内外1800多个城市的电话、传真和电传等服务。到目前为止,珠海保税区所在地的珠海市已形成了拥有66个行业的工业生产体系,配套能力强,为珠海保税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业基础。珠海市自设立经济特区,特别是1992年实施重奖科技人员政策以来,吸引和培养了大批各种高素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此外,全国十多所名牌大学均在珠海设立校区,为在珠海保税区投资营商所需的各种人才提供各类人才保障。珠海保税区所处的珠海市,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由昔日小渔村跃居“中国城市综合实力50强”行列和24个进入“小康”的城市之一,并被国家授予“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中国生态示范区”和“中国旅游胜地”等称号,并于1998年荣获联合国颁发的"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珠海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根据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珠海市珠海保税区条例》的规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统一管理对保税区的行政事务,行使市政府授予的经济管理权。这种精简、高效的管理模式无疑将为保税区内企业的运营带来极大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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