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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协作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制订本市国内区域合作工作的有关法规、实施办法等,并组织检查、监督实施。(二)组织制订本市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国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分析、综合统计全市国内交 流和合作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汇集、整理、贮存、传输、开发和利用国内外的合作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区域合作信息网络体系。(三)组织协调本市与全国各地区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国内交流与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动与国内各地发展经济、科技、教育、文 化、环境、卫生等领域的合作项目;承担“广州市推进泛珠三角省会城市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推进广州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 工作和广州市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相关工作。(四)负责我市参与西部大开发的组织、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五)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对口支援地区发展经济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我市以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为主要内容的对口帮扶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经济的有关事务;承担市对口支援发展经济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六)负责联系全国各地驻穗机构,指导其党务、思想政治工作、工、青、妇、纪检监察、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全国各地驻穗机构的备案及在穗的经贸交流工作;负责归口的本市在全国各地建立的办事机构业务管理、指导服务工作。(七)会同市有关部门承办由市政府主办的有关推动经贸合作的展示、展销、博览、洽谈等活动,承办市政府主办的广州博览会的组织、筹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我市企业搞好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组织、指导本市企业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八)负责本市与国内各省市政府间的交流、合作有关事项的协调、落实、服务工作;承担市政府与国内各地城市签订政府间友好合作协议的组织、协调 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国各地政府代表团访穗的联络、协调、接待工作;负责本市代表团出访国内各地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九)负责联络指导广州中介产业协会、全国各地驻穗机构联谊会的工作。(十)负责对各区、县级市协作业务的指导。(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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