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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拟定全市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全市外事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开展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和市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三)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在穗举行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市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管理。(四)负责组织接待访穗的外国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穗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负责管理来穗采访的外国记者以及外国驻穗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五)管理、协调我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驻穗领事馆和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的交往工作。(六)处理国家实施领事保护的相关事务;协调处理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外国公民及法人在穗发生的各类重大案件,以及本市在境外公民、机构的安全保护等相关事务。(七)负责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管理工作;承办市级领导出访报批工作;负责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通行证)、签证(签注)、出国(境)证明的办理工作;负责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的办理工作。(八)贯彻执行中央对港澳的方针政策;协调和处理本市涉港澳事务;协调和组织本市重要涉港澳活动;承办本市和港澳官方、半官方往来的报批、协调和管理工作。(九)负责本市的国际友好城市的管理工作;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开展工作;承办授予外国友好人士“广州市荣誉市民”等荣誉称号的审核申报工作。(十)指导区、县级市外事部门和市直各单位开展外事工作;组织全市外事干部培训;监督执行外事纪律。(十一)配合和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根据中央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向市有关部门或单位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本市重要涉外报道稿等。(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外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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