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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统战部是市委主管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具体是: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市委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方针、政策、决定,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2.负责联系市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等职责,发挥作用。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培养人才。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中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坚持广泛团结、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工作。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协调港澳海外统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开展调研。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工作。协同做好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代表人士的培训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8.指导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区党委统战部部长,负责区、市属高校及有关单位统战部门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领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代管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和广州欧美同学会。管理市光彩事业指导中心。领导广州海外联谊会、广州市统战理论研究会、广州市统战理论研究中心、广州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广州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工作,指导有关统战团体工作。联系市政府参事室(市文史研究馆)。9.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宣传工作。10.承办市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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