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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管委会(筹),简称市瓯江景区管委会(筹),为市政府直属管理机构(正处级),于2014年8月设立。丽水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了“北居、中闲、南工”空间功能布局, 把旅游发展融入城市发展,规划将“中闲”区域118平方公里发展成为未来丽水中心城市5A级景区以及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重要空间。市委、市政府对市区旅游工作体制改革调整,协调整合、规划建设发展“丽水瓯江生态旅游景区”,以瓯江生态山水和乡愁特色文化为主线,串联整合古堰画乡“国家4A级旅游景区”、九龙“国家湿地公园”、南明湖“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南明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等4大重要区块,构建统一的创建管理机构。将原属建设系统的南明山景区管委会(副处级单位)、林业系统的九龙湿地管理处(副处级单位)、水利系统的南明湖管理处(正科级单位)进行合并,将莲都区政府管辖的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古堰画乡管委会)与其适度整合。丽水瓯江生态旅游景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准入标准、统一品牌,统一开发运营管理,统一形象推广。将抓好现有景区的提升,围绕5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加快“大景区、大旅游”的打造,展现“纯净丽水、瓯江画廊”的独特魅力,形成“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全域化、融合化、生态化为导向的旅游发展格局和景城交融的新型旅游产业体系,强化“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旅游业综合带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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