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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制订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三)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国外(境外)在我市设立的律师机构。(四)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五)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全市“12348”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六)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七)负责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八)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配合做好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九)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党纪、政纪和廉政教育,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的查处;负责局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十)指导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车辆、通讯器材等物资装备。(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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