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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统计局主要职责:(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管理并监督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二)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报表管理工作,完成农业、农村住户、工业、交通、能源、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商贸、劳动工资、服务业、综合、核算等专业的统计调查任务。(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人口普查、工业普查、农业普查、三产普查、基本单位普查等);审查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和市外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七)协助县(市、区)组织部门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受上级统计部门委托,领导和管理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及企业调查队;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制度。(八)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组织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以及配合职改主管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工作;实行统计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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