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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相关管理办法。(二)统筹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制定和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监督实施。(三)推进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负责对进入或者退出行政审批(服务)平台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市政府决定。对进入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运转情况进行协调和监督。(四)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对进驻的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投诉和举报,协调处理产生的争议和纠纷。(五)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及对评审专家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土地使用权交易等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六)负责对各部门(单位)进驻(委托)的事项办理进行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七)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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