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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委党史研究室(绍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市委党史研究室。1、征集、整理地方党史、国史资料。2、编纂出版地方党史、国史正本。3、开展地方党史、国史专题研究,认真总结历史经验,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历史借鉴,努力做好“存史、资政、育人”工作。4、会同有关部门运用党史资料、研究成果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5、规划、组织、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党史学术团体的党史资料征集、研究、交流和一些重大纪念活动。6、指导各县(市、区)党史部门开展工作,审定县(市、区)党史部门的重要党史书稿、专题影视作品和展览内容。7、组织完成中央和省党史部门下达的资料征集、编纂研究、宣传教育等任务,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市地方志办公室。1、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总结上届修志经验,为启动市、县两级续志工作做好理论、资料和人员准备。2、编纂《绍兴年鉴》,不断提高年鉴质量,指导和推动县(市)综合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3、指导市级有关部门编修各类专业志,支持对本地有重要影响的名镇、名村及风景名胜地的志书编纂工作。4、搜集、整理、开发地方文献,抢救一批旧志、古籍善本,保存和延续绍兴历史文脉。5、组织社会力量,加强绍兴地情研究,编纂出版地情书籍。6、发挥地方志“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开展读志、用志活动,做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咨询服务工作。7、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好本市所辖范围内各级各类志书的审查验收、批准出版工作。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地方志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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