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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机关党建由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主办。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1.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对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进行分类指导;指导各县(市、区)委机关工委的工作。2.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3.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组织部门中层干部的理论培训;参与对各部门党组(党委、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管理。4.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参与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协助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检查监督部门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情况。5.指导、协助市直机关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6.负责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和培训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并对本部门行政干部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7.领导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风廉政教育、信访纪检监察工作,按有关规定,审议市直机关市管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负责市直机关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8.领导市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市直属机关团工委和市直属机关妇工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申报或审批上述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人员的组成及职务的任免。9.办好市直属机关党校。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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