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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二)研究制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直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四)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以及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机构的设置与调整;审核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审批市直代管镇(街道)的党政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审核市直代管镇(街道)的人员编制;审核市级部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五)研究制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审批事业单位及相似副科级以上中层处室名称调整和编制划转事宜;协同市直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改革和分类改革;审批县(市、区)相当于当地副局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审核县(市、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类别和编制;参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审批;指导并协调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工作。(六)指导全市各类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七)协助管理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设在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八)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的进人计划;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和机构编制数据库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编制审核。(九)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监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十)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违规违纪行为。(十一)指导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量控制;审核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但不占用本单位编制人员的数额。(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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