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拟订人民防空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编制和指导人民防空专项规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二)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组织拟订市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实战化训练演练和人防(民防)队伍的整组、训练。(三)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信息网络、指挥信息系统、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实施警报信号发放工作,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四)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和战时抢修方案。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五)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相关管理。监督指导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监督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监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的开发利用、战时的平战转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人防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从业企业资质管理。(六)参与军民融合建设。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人防战备资源服务政府应急管理、服务民生工作。(七)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各地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八)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科技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人防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和学术交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九)战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军事指挥机构的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嘉兴军分区和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