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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有关机关事务的政策、规划、标准及有关规定和制度,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二)承担财务代管单位的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维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运行、后勤服务、重大会议活动等经费管理工作。(三)承担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分配、调整和维修等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房产产权产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级党政机关土地使用权实行归口管理。负责市级党政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问题的处理和协调。(四)承担市行政中心规划管理、安全保卫、食堂膳食、会场总务、绿化保洁、消防人防、收发通讯等后勤服务保障和设备设施保障管理工作。(五)按分工承担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平台公务车辆的编制管理、牌证管理工作,拟订配备和更新报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相关部门重要公务、调研等活动用车的统一调度、派遣服务、成本结算等工作。(六)承担市行政中心节能管理和垃圾分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七)承担或参与全市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相关会务和保障工作。(八)承担市级领导及担任过地市级领导职务老同志有关生活服务工作。(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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