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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起草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二)研究制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四)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以及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置与调整;审核全市各级行政编制、专项编制总额。(五)审核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六)参与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协同市级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及编制标准并组织实施;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核县(市、区)相当于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审核县(市、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类别和编制;参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并协调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工作。(七)负责市级及指导协调县(市、区)各类开发区、功能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八)协助管理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设在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九)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违规违纪行为。(十)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和机构编制数据库的管理工作。(十一)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监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市级及指导协调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范围和总量控制。(十三)受市委、市政府委托,负责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机构设置和定岗定员管理工作。(十四)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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