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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领导与监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市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2.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管理、指导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协调产(商)品质量、计量纠纷的调解。3.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浙江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和《温州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研究制订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市质量形势的宏观分析和质量信息的发布;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做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工程设备质量的管理工作;受理质量申诉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案件。4.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我市主要贸易伙伴国技术法规、标准以及我市出口商品跨越国外技术壁垒的可行性研究;承担我市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工作;推行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治理无标工作;组织制订农业标准规范;负责企业执行标准备案管理;组织做好有关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执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全市量值传递;规范和监督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行为;管理全市计量器具产品制造、修理许可证工作。统一管理检验机构,监督质量认证、认证咨询行为。5.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信息等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工作。6.综合管理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有关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在本市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7.领导和管理所辖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分局,管理市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8.承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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